簡介:本校創設之初即設有法學部,民國六十九年本校改制為大學後,原法學部隨之改名為法學院。 九十一年八月,因本校組織配合社會趨勢有所調整,法學院的定位也從過去的綜合社會科學院改為法律學院,原屬本院的政治系、經濟學系、勞工關係學系所、社會福利學系、行政管理學系、中山學術研究所、中國大陸研究所及美國研究所等單位移隸於新成立的社會科學院。
最後更新時間: 2024-11-28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