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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名: 中國傳統政教關係融合之研究
    A Study of the Syncretic Relationship between Regime and Religion in Traditional Chinese Dynasties
    作者: 翟子睿
    貢獻者: 政治學系
    關鍵詞: 政教關係
    政教融合
    Regime and Religion Relationship
    Syncretic Relationship between Regime and Religion
    日期: 2022
    上傳時間: 2023-07-06 10:01:35 (UTC+8)
    摘要: 本研究題目為「中國傳統政教關係融合之研究」,「中國」概念非單指地理區域,其最關鍵的意義是連繫於「帝王支配天下的政治體」,近似於具有中國道統及法統的政治體。「傳統」在政治和社會的話語中,代表著堅守過去的概念,描述了行動、信念和信仰等模式的傳遞,與現代之新思潮有所區隔,本身即具有回顧歷史制度的含意存在。本研究梳理中國自上古至清代的「政教關係」,其著重者在於政權與三教教權的互動關係上所產生的功能及融合現象。
    筆者運用文獻分析、深度訪談、焦點座談及AHP層級分析等四種方法,以達成三個研究目的,第一,以歷史縱向時序方式梳理上古至清代的「政教關係」,分為傳統性宗教、儒道佛成長、儒道佛發展及儒道佛融合四個時期來作劃分,以歷史結合政治觀點進行剖析。第二,從權力理論出發,探討政教互動歷史過程中影響政教關係的主要因素,更著重探討政權與教權衝突與融合的現象行為。第三,從制度主義途徑探討中國歷代宗教管理制度與規範。包括歷代國家政權有關宗教思想、政策與制度的歷史演變。同時也探討教權主體面對演變所產生的行動因應、變化及社會效應。並藉此掌握中國歷代政權對教權管理的演變脈絡與規律。
    本研究透過R.K. Merton結構功能論之概念,特重於經驗所產生之結果及因果關係之論述,並由此發展出中國政權與教權的行為互動模式架構圖,分為(1)政權結構;(2)教權結構;(3)治理引導;(4)順從輔導等四個面向。依據上述四個面向所得出的研究發現如下。
    一、在政權結構上,中國歷代政權領導教權的特徵鮮明,在政權領導教權的核心思想與原則上,主要有二,第一是以神道信仰作為穩定政權及鞏固國家治理意識型態所用,並發揮宗教信仰之功能,用以教化人民。第二是以儒為主,道佛為輔的管理原則,在治理國家的意識形態上,儒教為首的地位是從未改變的。在政權管理教權的制度演化上,政權設計了官方宗教管理組織,政權會適時的採用其神化政權的說法,並給予獎勵或發展的空間。並要求宗教表現出認同國家治理的意識型態使之成為雙方互動的基礎。
    二、在教權結構上,三教都具有指導人民的現象,在道德教化與倫常倡議過程中,三教對於個人、家庭及社會秩序的穩定都發揮出更為柔性且人民更易於接受的功能。如敬天祭祖、陰翊王度、孝道弘揚與息災祈福等宣揚與教化都深根於中國的社會文化中。
    三、在治理引導上,可分為(1)三教發展的衝突與融合;(2)政教的衝突與融合兩部分來探討。在三教發展的衝突與融合上,衝突現象的出現,在個人層次上,主要有生死觀與因果空性的爭論。在文化層次上,主要有倫理觀、夷夏論的爭論。在社會層次上,主要有社會秩序及宗教經濟爭論。而三教思想融合的本質,在於中國歷代統治者只要在不危及其統治地位的情況下,一般都認為儒道佛三者,在思想文化上對於治道有著互相補充的作用,如所謂「以佛治心,以道治身,以儒治世。」這使得三教在思想上的互補成為中國的政教關係特色。而這樣的特色,也發展出三教融合在於社會層次及個人層次上多元的論點。在政教的衝突與融合的治理模式,大體表現在管控思想與社會秩序兩大部分,其一,政權採取了以管控思想為主的策略,如帝王決策定調的治國意識型態或三教論講的策略。其二,在社會秩序的治理上,政權對於佛、道教衝突有弱有強,政權大體以政策管理及武力鎮壓兩種策略作為手段。
    四、在順從輔導上,三教在精神世界的安撫各有其表現,如儒教「禮制」對於社會的穩定作用、道、佛兩教的超現世思想、天道承負說、因果報應說、禪宗思想與大乘思想上都成為中國文化的特色。另外,三教在現世世界的濟世上,亦可看到充分發揮慈善事業的救助與公共建設資助的行動,給予社會更多共善的能量。
    本研究題目為「中國傳統政教關係融合之研究」,「中國」概念非單指地理區域,其最關鍵的意義是連繫於「帝王支配天下的政治體」,近似於具有中國道統及法統的政治體。「傳統」在政治和社會的話語中,代表著堅守過去的概念,描述了行動、信念和信仰等模式的傳遞,與現代之新思潮有所區隔,本身即具有回顧歷史制度的含意存在。本研究梳理中國自上古至清代的「政教關係」,其著重者在於政權與三教教權的互動關係上所產生的功能及融合現象。
    筆者運用文獻分析、深度訪談、焦點座談及AHP層級分析等四種方法,以達成三個研究目的,第一,以歷史縱向時序方式梳理上古至清代的「政教關係」,分為傳統性宗教、儒道佛成長、儒道佛發展及儒道佛融合四個時期來作劃分,以歷史結合政治觀點進行剖析。第二,從權力理論出發,探討政教互動歷史過程中影響政教關係的主要因素,更著重探討政權與教權衝突與融合的現象行為。第三,從制度主義途徑探討中國歷代宗教管理制度與規範。包括歷代國家政權有關宗教思想、政策與制度的歷史演變。同時也探討教權主體面對演變所產生的行動因應、變化及社會效應。並藉此掌握中國歷代政權對教權管理的演變脈絡與規律。
    本研究透過R.K. Merton結構功能論之概念,特重於經驗所產生之結果及因果關係之論述,並由此發展出中國政權與教權的行為互動模式架構圖,分為(1)政權結構;(2)教權結構;(3)治理引導;(4)順從輔導等四個面向。依據上述四個面向所得出的研究發現如下。
    一、在政權結構上,中國歷代政權領導教權的特徵鮮明,在政權領導教權的核心思想與原則上,主要有二,第一是以神道信仰作為穩定政權及鞏固國家治理意識型態所用,並發揮宗教信仰之功能,用以教化人民。第二是以儒為主,道佛為輔的管理原則,在治理國家的意識形態上,儒教為首的地位是從未改變的。在政權管理教權的制度演化上,政權設計了官方宗教管理組織,政權會適時的採用其神化政權的說法,並給予獎勵或發展的空間。並要求宗教表現出認同國家治理的意識型態使之成為雙方互動的基礎。
    二、在教權結構上,三教都具有指導人民的現象,在道德教化與倫常倡議過程中,三教對於個人、家庭及社會秩序的穩定都發揮出更為柔性且人民更易於接受的功能。如敬天祭祖、陰翊王度、孝道弘揚與息災祈福等宣揚與教化都深根於中國的社會文化中。
    三、在治理引導上,可分為(1)三教發展的衝突與融合;(2)政教的衝突與融合兩部分來探討。在三教發展的衝突與融合上,衝突現象的出現,在個人層次上,主要有生死觀與因果空性的爭論。在文化層次上,主要有倫理觀、夷夏論的爭論。在社會層次上,主要有社會秩序及宗教經濟爭論。而三教思想融合的本質,在於中國歷代統治者只要在不危及其統治地位的情況下,一般都認為儒道佛三者,在思想文化上對於治道有著互相補充的作用,如所謂「以佛治心,以道治身,以儒治世。」這使得三教在思想上的互補成為中國的政教關係特色。而這樣的特色,也發展出三教融合在於社會層次及個人層次上多元的論點。在政教的衝突與融合的治理模式,大體表現在管控思想與社會秩序兩大部分,其一,政權採取了以管控思想為主的策略,如帝王決策定調的治國意識型態或三教論講的策略。其二,在社會秩序的治理上,政權對於佛、道教衝突有弱有強,政權大體以政策管理及武力鎮壓兩種策略作為手段。
    四、在順從輔導上,三教在精神世界的安撫各有其表現,如儒教「禮制」對於社會的穩定作用、道、佛兩教的超現世思想、天道承負說、因果報應說、禪宗思想與大乘思想上都成為中國文化的特色。另外,三教在現世世界的濟世上,亦可看到充分發揮慈善事業的救助與公共建設資助的行動,給予社會更多共善的能量。
    顯示於類別:[政治系暨政治學系碩博士班] 博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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