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正體中文 |
简体中文
|
全文筆數/總筆數 : 46833/50693 (92%)
造訪人次 : 11850881 線上人數 : 436
RC Version 6.0 © Powered By DSPACE, MIT. Enhanced by
NTU Library IR team.
搜尋範圍
全部CCUR
法學院
法律學系暨法律學研究所
--博碩士論文
查詢小技巧:
您可在西文檢索詞彙前後加上"雙引號",以獲取較精準的檢索結果
若欲以作者姓名搜尋,建議至進階搜尋限定作者欄位,可獲得較完整資料
進階搜尋
主頁
‧
登入
‧
上傳
‧
說明
‧
關於CCUR
‧
管理
文化大學機構典藏 CCUR
>
法學院
>
法律學系暨法律學研究所
>
博碩士論文
>
Item 987654321/26130
資料載入中.....
書目資料匯出
Endnote RIS 格式資料匯出
Bibtex 格式資料匯出
引文資訊
資料載入中.....
資料載入中.....
請使用永久網址來引用或連結此文件:
https://irlib.pccu.edu.tw/handle/987654321/26130
題名:
兩岸不動產繼承分割之研究
The Study on the Division of Inherited Real Estate between Taiwan and China
作者:
張逢益
CHANG, FENG-YI
貢獻者: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關鍵詞:
共有
不動產
繼承
Entirety
Real Estate
Inherited
日期:
2013-06
上傳時間:
2013-11-14 14:12:45 (UTC+8)
摘要:
隨著經濟發展突飛猛進,不動產顯然成為一般人民私人財產中最為重要之組成部分,隨之而來則是作為遺產繼承之標的,不動產繼承之比例不斷攀升。然而由於繼承事實之發生,對於所繼承之不動產則形成了民法上「公同共有」之關係。
共有制度乃民法所有權制度中之重要規範,其與單獨所有相對,構成特殊之物權形式。我國將共有劃分為分別共有和公同共有兩種,而中國大陸民法部分受我國民事立法之影響,也將共有劃分為兩類,只是稱謂上有所差別:按份共有及共同共有,而因繼承不動產而形成之共有均認為係屬於公同(共同)共有之類。兩岸在共有制度設計及對兩類共有內涵之理解上存在差異。而對於因繼承而產生之公同共有不動產之分割的理解亦存在探討空間。繼承不動產之分割係繼承權向所有權轉化之過程,其轉化並非瞬間完成而係一系列環節所共同完成。而對於繼承不動產之分割權係屬於處分行為,分割既實現了繼承權向所有權之最終轉化亦是對所繼承不動產之處分行為。
而繼承不動產分割方法應採取原物分配或變價分配,更或者採原物分配兼變價補償,其分配方案關乎各個繼承人之切身利益,故應綜合考量經濟效益、合理利用之效果以及各當事人對不動產之關係與情感,並對民間習慣予以尊重。故比較兩岸繼承不動產之分割程序與分割方法,分析實務中應考量之因素為本論文之研究核心。
顯示於類別:
[法律學系暨法律學研究所] 博碩士論文
文件中的檔案:
檔案
描述
大小
格式
瀏覽次數
index.html
0Kb
HTML
175
檢視/開啟
檢視Licence
在CCUR中所有的資料項目都受到原著作權保護.
DSpace Software
Copyright © 2002-2004
MIT
&
Hewlett-Packard
/
Enhanced by
NTU Library IR team
Copyright ©
-
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