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探討2005-2008年國際體操聯盟(Federation of International Gymnastic以下簡稱F.I.G.)彈翻床評分規則,其種類分為彈翻床(Trampoline中國稱之蹦床)和騰翻體操(Tumbling中國稱之單趟運動)兩種,彈翻床競賽是選手必須實施第一套(規定動作)和第二套(自選動作)兩套動作,每一套要求十個動作;騰翻體操規定選手要在長方形的器械上完成八個動作。在2000年雪梨、2004年雅典、2008年北京奧運會和2009年高雄世運會都有彈翻床比賽項目。彈翻床是一項兼具協調性、平衡感、肌力、肌耐力和心肺耐力訓練的運動項目,選手以團身、屈體、直體不同體勢的空翻加轉體的高難度組合動作,迅速的翻轉又酷似“空中芭蕾”,讓觀眾欣賞時感到驚險緊張又刺激,精彩動作美不勝收。經由明年高雄市的舉辦與推廣,此一運動項目在國內勢必會更加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