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里斯多德《創作學》下卷, 即論喜劇與酒神頌二種文類, 這一部份抄本已經失傳, 這是研究西方喜劇者的憾事, 失去了一套既有的體系理論的認知, 不僅成為一項無可補償的損失, 也是共同追求的研究目標。自十九世紀迄今, 從J . Bernays, R. Dev reesse , 到R . Janko 等的研究, 已經取得共識, 認為Tract a t us C o i s ti nianus, Ven i t u s Marcianus 等九至十世紀的抄本, 當不晚於Poct i c s 1741AC 抄本。這些抄來的文獻價值是無比的可貴, 它們可能係源自亞氏這一派《創作學》下卷內容的摘要。國人對喜劇的瞭解僅止從亞氏《創作學》 , 對這些部分, 不僅所知有限,甚至聞所未聞。 本人根據抄本中的喜劇定義。這是我們所讀過的第一個完整的定義。它的用語與喜劇形成元素的歸納方法與悲劇定義完全相同。因此,本人同意這些抄本的源頭,係源自亞氏的觀點,是可靠的。本人已經完成亞氏《創作學》的悲劇理論整體架構, 在這個基礎上, 本人企圖將這些抄本中各重點摘要, 恢復並重構亞氏《創作學》下卷的喜劇理論體系。其中某論點, 已在本人的的專著有所述說, 當不同於西方的詮釋。這項研究工作, 對國人研究喜劇而言, 是未曾有的, 根本的, 先驅的。其成果無疑的會提昇國人喜劇的欣賞與創作的水準。